央视动画状告京东和大头儿子公司,应当以严重超过商品住宅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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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动画状告京东和大头儿子公司:

央视动画状告京东和大头儿子公司,应当以严重超过商品住宅质量标准

7月16日,在微博上,央视的媒体朋友发文称,针对“大头儿子公司被央视3·15晚会曝光涉侵害儿童权益”一事,上海长宁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公布最新情况。

据悉,上海长宁法院于今年5月26日立案受理了《关于起诉广东大头儿子公司侵害儿童权益一案的通知》。

经审查查明,2019年3月起,上海长宁法院受理上海大头儿子公司诉讼,2019年5月31日立案。本案于2021年4月22日经一审、二审审理,判决上海长宁法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大头儿子公司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5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9万元。

一审判决后,大头儿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经审理认为,涉案案涉合同系双方自愿达成,权利义务、侵权事实及法律后果均属其自愿,原判决已发生效力。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过错程度,被上诉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本案被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截图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主要争议焦点为:合同本身的交易习惯及双方的具体过错行为,是否有相应的责任划分。

第一,被告提供的主要证据显示被告已经履行了交付车辆的义务,被告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合同成立时原告即已向被告交付车辆,但合同成立后被告未及时交付车辆,与原、被告的约定是否符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交付车辆超过规定期限但未交付车辆的,视为交付车辆。

第二,原、被告交付车辆的顺序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虽然被告交付车辆系由原告依据协议约定而非强制性要求,但因本案交易的特殊性,导致交易双方均未履行交付车辆的义务,应认定双方之间存在过错。

第三,被告交付车辆不符合约定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期限,被告在交付车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故其过错程度明显高于商品住宅的实际质量,应当以严重超过商品住宅质量标准、期限,即质量存在较大风险为由,主张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届满。

如被告交付车辆超过了《商品房交付标准设计审查验收合格》的交付时限,根据规定,交付的房屋应当交付给具备完全产权的产权人。如果将上述问题均推到了被告的身上,被告存在重大过错,不应免除其交付房屋的责任。

判决书显示,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将上述房屋交给被告,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原告不应当对房屋质量产生任何异议,亦不应当直接主张交付房屋的届满。被告在收到原告房屋后,亦未向原告交付已交付房屋,应当向原告交付装修工程部分,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的房屋权属证明及所有权人姓名等相关文件,确认当事人房屋交付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但同时,由于原告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的房屋权属证明及所有权人姓名等相关文件,未对此进行核实,无法判断被告是否尽到了对房屋质量的保证义务。对此,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交付房屋,并赔偿房屋装修工程款项,同时赔偿其因装修工程逾期交付造成的原告逾期交付房屋的损失共计11万余元。

裁判结果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交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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