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春:我申请加入你们的调解工作室,我担任沈阳军区政治部宣传处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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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我到高中部国家女子体育中心进修学习咏春拳,学习期间,我要不停的练习,经常吃什么、睡什么,从没休息过。

2014年11月,我在北京大学体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后,顺利从北京大学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法律咨询,同年,我担任沈阳军区政治部宣传处干事,11月,我被派到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

2014年11月18日,我到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次日,我顺利被派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成为一名人民法庭干警。

咏春:我申请加入你们的调解工作室,我担任沈阳军区政治部宣传处干事

我工作之余就开始整理咏春拳相关书籍,写到日记和日记上,每天早出晚归,每天到最苦最累的工作岗位上,现在的我工作越来越有成就感,我会把练习打坐训练的片段记录下来,给自己一些鼓励。

2017年3月20日,我被分配到湖北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职务。

在副院长的岗位上,我从事的是诉讼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也是审判工作的重心所在,同时也是审判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承担部门。

工作几年后,我办理了一张上诉书。案件标的额高达8.7万余元,且每条标的金额都在1000万元以上。

2020年3月26日,我被调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当时的我正在社区,值班室里有人在帮我处理一起涉“讨债”案件。

一个“80后”的社区书记,她接听了我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她语气激动地对我说:“法官,我申请加入你们的调解工作室。”

听完这话,我没有多想,随即把事先准备好的生活用品放在她手里,等到下午2点10分,我拿到了材料。

“群众是第一民生。”这是陈大姐对我的评价,陈大姐是这样,甘于与群众打交道,用自己的热情和专业服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刘晓梅(左二)走访辖区群众

(刘晓梅与辖区群众交谈)

从2018年底开始,在陈大姐的眼里,法警刘晓梅不仅是调解员,更是自己的“贴心人”。她多次代表法院为群众进行调解,也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要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是我们的工作重点,调解过的纠纷需要及时上报,随时可以上报。” 陈大姐如是说。

(刘晓梅与法警王康荣入户走访)

于是,调解一直是刘晓梅的拿手好戏。她组织警力在辖区主干道开展不间断巡逻,一遍一遍进行法制宣传和劝导,发放《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条例》《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积极宣传普及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家庭暴力、黄赌毒、传销、网络借贷、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处置法律知识。

一天,刘晓梅在网格员的指引下,找到一名老奶奶,见她年过七旬,体弱多病,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炯炯有神。刘晓梅了解到,老奶奶家里的积蓄不多,都是丈夫常年欠她的。了解到情况后,刘晓梅让其耐心坐下来与老奶奶讲明情况,并将法律、政策和她家的实际情况详细说明,通过法律帮助老奶奶化解了烦心事,老奶奶也竖起了大拇指。

“社区干部都是我的好朋友,工作也有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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