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评论?翻拍某些公众号发布的生活图片,在第7条对电商平台企业的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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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被禁止评论

2月22日,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安全中心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维护好小微企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微信公众平台决定对用户公众号上的“关于微信批评的问题”“关于微信公众平台评论的问题”等进行整治。

微信朋友圈对于开发者、公众号运营者和用户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也是平台的基础设施,在日常生活中会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最近,在很多公众号的文章评论方面,已经出现了不少的问题。

微博评论区长期存在部分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带有欺骗性,图片污损严重,或者经常搬运、翻拍某些公众号发布的生活图片。有的朋友圈用户描述还不如一些网络小众资讯中的内容,评论也缺乏客观、“真实”的内容。而这些情况都会影响用户的日常使用。

微信官方微博和“饭圈”吵翻了

有一些网友发现,微信在2021年的9月就这样的“风格”问题被腾讯方面发出过暂停新用户注册和提现的提示。

就在刚刚,有一则关于“微信今日更新,更新内容说明”的消息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微信今日更新,更新内容说明”的消息发布于12月22日,在公众号内,有用户留言称,自己收到了“腾讯微信团队”发送的邮件,在邮件中称:收到文件,微信提示我将于2022年1月17日凌晨1:00 00前提交更新版本。

在这份更新的通知中,微信提到:“请您关注公众号后,于2022年1月17日凌晨1:00前提交更新版本。”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个可能是早有,但一般是很久之前”“现在通知这么早就上线了”“我都不知道”。

“小程序内没更新内容了,可以选择没更新”

“小程序”是移动互联网的“简配版”,其功能主要包括“小程序”“小程序搜索”“小程序场景”“小程序 界面显示”“小程序认证”“小程序制作”“小程序操作指引”“小程序应用指南”等功能模块。

2020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依法治理互联网平台经济,实施常态化监管,鼓励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同年11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提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在第7条对电商平台企业的服务义务、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近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子学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几年互联网领域涉及的一些问题越来越多,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法需要明确更细致的规则,在执法和数据质量管理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

更完善的数字经济治理

《意见》提出,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同时,《意见》还从“加强网络产品和服务规范”“网络直播规范”“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加强行业自律。

禁止评论?翻拍某些公众号发布的生活图片,在第7条对电商平台企业的服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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