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结:东莞市凤岗区刘某民经营未经检疫猪肉案

游戏资讯 30 0

大团结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1日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大团结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签虚假的食品及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大团结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以来,在其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梅村街道融汇路某小区开设广告门店,其对外广告宣传内容包括“大团结”品牌对上市公司(广州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度评价和品牌价值的高度认可,拟“免费”赠送一款由大团结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品质白酒,并承诺这款白酒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2月3日,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500元。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标价为5元的烟、酒类商品未注明品名和价格

大团结:东莞市凤岗区刘某民经营未经检疫猪肉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查处生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案的通知》(市监宣告〔2020〕3号)中,涉及到了该生产经营“甜蜜素”的海虹五金生产经营部,被查获的是1批次“顺带套装”。

2020年8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顺带套装”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顺带套装”,标示生产厂家为珠海美日健家居有限公司,产品编号为TX3S005-0006L,货号为TX3S005-0006L,规格型号为36.96×36.96×37.28,商品包装袋抽样单编号为TX3S005-0006L。

当事人共购进“顺带套装”4瓶,共计24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4瓶“顺带套装”,未发现上述产品。2021年3月3日,当事人未主动销售上述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顺带套装”、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5.广东查线下书店销售不合格儿童玩具案。2020年11月10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莞市巨松姆美术馆有限公司(东莞市裕业广场KK B1 9室)经营场所销售的不合格儿童玩具(KEZKYRI BBOS SE)立案调查。经查,东莞市巨松姆美术馆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起未经营上述产品。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未对不合格产品的购进渠道、数量、流向、是否存在等进行详细记录,也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进货价格与标签上的价差大,无法确定准确的进货价款和数量。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月,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莞市巨松姆美术馆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KEZKYRI BBOS SE SE CA-30、CA-30 AF50型号化妆品和KEZKYRI BBOS SE CA-30型号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2124.16元的行政处罚。

三、东莞市凤岗区刘某民经营未经检疫猪肉案

2021年7月20日,东莞市凤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东莞市凤岗区刘某民经营未经检疫的猪肉进行现场检查。

欢迎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暂时没有评论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