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楼?各区可以利用行政区划范围内尚未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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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房注意事项忌讳的楼层

《业主行为规范》、《业主声明》、《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为业主与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此购房的重要文件,《业主行为规范》及《业主声明》(以下简称《业主声明》)的出台对“自住高层住宅”的业主的自住行为有了规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住高楼”受到更多人的关注。许多业主反映在“自住高层住宅”期间曾被违法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混凝土结构房屋、天然气管道、高压水枪等,然而一些老旧房屋不但“安全”,还会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为此,2017年6月2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规范商品房买卖 经营行为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商品房销售前,应告知购房人“本市有多层建筑住宅小区,实施房屋建筑‘两违’整治”,对违法建设予以拆除,并说明拆除原因、处置措施等。

按照《通知》,各区可以利用行政区划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合法合规的单位房源,开展商品房买卖,由政府组织房源公开摇号选房、意向登记等活动,已建立房源发布、意向登记、房源公开制度的房屋,可以不受摇号影响。

一位在怀柔区的房产中介人员表示,怀柔区整体的情况一般,在大厂镇、南独乐宫镇、怀柔高新区等地,确实存在“两违”现象。

据《通知》,全市推行房屋建筑“两违”整治约谈和整治公示制度,明确“两违”整治目标、责任人、整治内容和整治措施,按照“一违一整治一公示”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整治内容和整治要求,并接受群众监督。

在整治方面,全市统筹老旧小区“微改造”,对于完成主体修缮的老旧小区,政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改建,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拆除,待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后,全面完成改建,并对后段时间加强管护,争取早日竣工。

对于“微改造”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逐一制定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微改造”落实,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微改造”项目建设质量。

广泛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居民院落、单位楼门、楼道、公共设施、房屋周边等安全隐患,严格开展入户“拉网式”大排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买楼?各区可以利用行政区划范围内尚未建设的

按照“看得见、管不着、整改不好”的原则,逐一逐户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逐一销号,做到防患未然。

压实网格责任,确保“最后一公里”有“事”管

将沿街店铺、住宅小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坚持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户户必查,处处守则。”在部分小区,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及物业保安每四人一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对周边住户进行安全排查。

“无小事,重在细处。”恒丰街道在做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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