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游戏,网络音视频发布者的违法行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与其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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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游戏充值报警可以追回吗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纠纷审判白皮书。

原告某公司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多地法院进行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纠纷案件集中审理,涉及案件标的额593万元。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在被告运营平台游戏内登录注册充值的行为已造成原告及游戏内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受侵害,原告的合理消费应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本案系因被告运营平台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造成损害后果。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约47万元。

法官提醒

网络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其身心健康与网络消费密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工作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担任。”“国家采取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娱乐、体育锻炼、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任何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和社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一)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技能培训、创业服务、学习、就业服务等的;

(二)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服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在法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或者网络直播发布者、网络音视频发布者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网络音视频发布者发出书面责令改正的,或者向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网络音视频发布者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网信部门(以下称省级网络视听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责令改正申请;逾期未提出,由省级人民政府网络视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新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一)未经许可或者变相从事网络直播服务,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网络服务的;

(二)未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和制止网络传播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迷信等危害社会公德、违背伦理道德的信息;

(三)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不良信息;

(四)其他危害社会公德、社会秩序、国家安全、民族尊严、宗教信仰自由的信息。

未成年游戏,网络音视频发布者的违法行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与其年龄

第二十一条 网络视听平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直播活动的日常监管和执法。

第二十二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以语言、图像、音画整等形式,对他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二十四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调查违法事实,根据违法事实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现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公示查处网络直播发布者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等途径公开查处信息,也可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公开查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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